事件发生在周六(3日)清晨4时半左右,31岁的受害男子和弟弟在位于蕉赖再也花园的屋外闲聊。其邻居突然前来大吵大闹,两人争执的当儿,嫌犯掏出一把刀,刺伤受害者的胸部后逃走。 受害者的弟弟马上将他送往国大医院急救,并向警方投报。
加影警区主任奥斯曼助理总监透露,警方随后在下午4时左右,派出警员到嫌犯住家逮捕他,但男子拒绝合作,还将自己反锁在房内,警员只好破门而入、出动电击枪,才成功将他制伏。 奥斯曼指出,嫌犯是一名夜市小贩,和父母居住,患有精神病超过一年,但不曾接受治疗。 而警员也在嫌犯身上发现相信是和受害者纠缠时导致的伤痕,已将他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治疗,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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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il 发表于 4-12-2016 05:24 AM
精神病就要去精神病院,放出来就是他的家人的不对了
应该立法强制精神病人如果一被检测到就要被关在精神病院直到痊愈为止,如果还犯罪就直接关到死为止。
乾坤 发表于 4-12-2016 03:13 PM
轻微的也要关?那,钱呢?现在医院都在想办法减少开支,包括药物方面。精神科的药很贵的。为什么我会知道?哈,这就不能和你说了。
最爱番薯 发表于 4-12-2016 07:30 AM
唔使问阿贵, 你一定是长期吃药病患!
乾坤 发表于 4-12-2016 03:33 PM
你说是就是吧,我不计较,你高兴就好,不是人人都有我这么高的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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