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星期四在部落格撰文,就当年修改宪法,让国会通过的法令可以在不用获得马来统治者御准下生效一事,公开道歉。 “对于修改宪法,导致法令可以在没有获得国家元首御准下就能生效,我表示道歉。” “就像新的国家安全理事法令,虽然没有得到国家元首的签名,但还是生效了。” 不过,他也解释说,虽然国家安全理事法令赋予首相有绝对的权利去处理“国家安全”的威胁,宣布某地区为安全区,但若是宣布紧急状态,有关特权还是在国家元首手上。 前首相马哈迪是在1994年在任期间,允许法案在无需最高元首御准下自动通过。 部落格全文 》 http://chedet.cc/?p=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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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olyric 发表于 25-8-2016 11:55 AM
他是我出生以来,唯一的政客。
其他的不是政棍,就是还没到家。
林冠英,林吉祥这些还是差他少少。
厚黑学不够高深的关系吧。
至于马来西亚第一官员?这个政棍就不要拿出来丢人脸。
Carpenter 发表于 25-8-2016 12:40 PM
他是和统治者道歉,不是和人民。
还有,马来西亚没有政治家,政治家是林肯那种,这里的充其量只是政治人物。
三傻Samsung 发表于 25-8-2016 01:04 PM
所以我从未投票 因为根本无人可选,都是垃圾政棍,听他们拉票只会唱坏对手,完全没有清楚说明有什么发展战略或政见等等 而且说了答应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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